
院内文化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就院内文化建设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院内文化建设项目(第二次)
2. 项目地点:湘潭市岳塘区板马路20号,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1/2/3号楼。
3.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1号楼(6层)外墙发光院徽制作、安装。要求:亚克力灯箱发光院徽(直径2米),热镀钢焊钢结构支架,配套线路开关,拆除旧院徽等。
B、2号楼(4-5层)外墙文化标语上漆(正红色汽车油漆)。文字:24个,尺寸1.2米*1.2米。
C、3号楼(15层)外墙院徽(直径5米)制作、安装。要求:参考原院徽制作,或翻新;如果原支架无安全问题可考虑延用原支架;否则需重新制作钢结构支架,固定在外墙干挂龙骨;配套线路开关等。
D、3号楼(4-5层)外墙文化标语上漆(正红色汽车油漆)。文字:12个,尺寸1.2米*1.2米。
E、检修更换2号楼(6层)射灯,射灯属于3号楼院名配套设施。
文化项目建设需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设计制作,需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执行,具体规格、尺寸及技术要求详询采购方。
4. 项目预算:3万元,此为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按项目单项报价,如项目制作有多选项则分类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不予公布),第二次报价采用现场填写并当场公布。
6. 维保要求:维保期2年,项目出现问题要及时响应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人员资质证明等材料(高空作业证、电工证等);
4.依法缴纳税收记录,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税收凭证;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8日—5月7日,正常工作时段内接受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 报名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3号楼1楼财务部
3.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9号上午10时3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1号楼612室
3. 投标保证金:无
4.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内容清晰可辨,每页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 0731-55989872。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2025年4月28日